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证券藏品(网上)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正常交易程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采用隐形席位报盘的原则,大家先报隐形席位、报了席位才有交易资格,采取自由报价,集中清算,统一配送的交易方式,同时提供询价交易等作为辅助交易方式。
第二章 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
第三条 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中国证券博物馆在线论坛。 http://www.gpz888.com
第四条 每周一,三,五开市 时间暂定:2005年11月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交易时间为 晚上: 6:00-----9:30
第三章 交易品种、质量与报价方式
第五条 交易品种为股票、股票认购证和债券,为制定的各三个品种。
第六条 股票交易品种:氯碱化工B千股,上海华联百股,金杯汽车壹股
股票认购证交易品种为:皖能(单拾).无锡太极(NO.B).吉制药.
债券交易品种:北京住总债券,中房企业,熊猫电子.
第七条 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枚,或整倍元/二枚,以此类推。人民币元以后保留两位小数。
第八条 交易的最小单位为枚。
第九条 交易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
第十条 交易所按成交金额征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由买方付,目前暂定为百分之一。仓储费、运保费由交易所代收代付。交易所保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以上费率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四章 交易方式
第十一条 会员可自行选择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远程交易是指隐形席位报盘会员在自行选定的场所通过网络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为节约交易邮寄成本交易所对现货交易实行T+1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买方会员通过交易所所长把资金打到指定的资金帐号(分工行和农行)后,卖方会员也相应把成交物品邮寄(邮寄费*2)到所长处,由所长代办理清算与交割的交易。费用由卖方出。交易所保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交易品种进行调整的权利。
第十三条 对于未挂牌交易的非标准证券藏品,会员可通过本网交易平台进行询价交易。第十四条 为防止非正常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干扰,交易所有权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上市品种价格涨跌最大幅度(涨、跌停板)及实施办法,必要时将根据理事会的决定暂停该品种的交易。
第五章 报价成交
第十五条 会员在交易所网站平台(指定论坛)通过发贴报价窗口方式进行报价。为保证成交后的公正性,无认证会员报价为无效贴(一律删贴). 网站认证会员可直接申请隐形交易席位和非信誉会员认证后收保证金(800元)后,方可直接进场交易.对于违约的会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交易席位需要对标的物的品相负责,并将交易品种的编号公开,交易所将标的物编号备案.交易所交易买或卖都必须是认证会员,非认证会员在交易所发贴和跟贴均一律删贴,如超级灌水适当时候封IP处理.并公布IP地址.本网站信誉会员,直接参与买卖,保证金,如退出,可全额退还.不愿意交纳保证金的认证会员的也可以进行交易,如发生纠纷,网站和交易所概不负责.如有大额交易也可通过交易所进行买或卖的交割,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 会员报价按交易方向可分为买入价、卖出价、双向报价。买入价是指会员买入指定证券的报价。卖出价是指会员卖出指定证券的报价。双向报价是指会员同时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其中买入价不得高于卖出价。会员所报价格在本场交易时间内一直有效,直到该报价全部成交或被会员撤销。
第十七条 每场交易开盘价为开盘后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第十八条 报价尚未成交前,会员可以撤销原报价。 会员撤单指令只对原报价未成交部分有效,若该笔报价已全部成交,则该指令无效。
第六章 清算与交割
第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T+10的资金清算原则。
第二十条 交易所对现货交易实行T+1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买方会员通过交易所所长把资金打到指定的资金帐号后,卖方会员也相应把成交物品邮寄到所长处,由所长代办理清算与交割的交易。费用由卖方出。
第二十一条 买卖双方成交当日收市后,由交易所为买卖双方进行货权转移登记。并在T+10清算与交割
第七章 信息统计
第二十二条 交易所及时、准确地发布当日市场行情及市场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交易所发布的信息包括:1、公共市场实时行情:包括指定交易品种的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最新价、收盘价、当日加权平均价、涨跌价位、涨跌幅、成交量及成交金额等。2、市场公告及其他信息。
第二十四条 会员可以通过交易论坛对自身的交易信息进行统计,包括:1、历史行情统计:统计本会员的历史成交行情。2、历史成交量统计:按交易工具、品种、买卖方向等统计本会员历史成交量。3、当日报价统计:统计本会员的所有当日报价。4、会员成交统计,包括:(1)即时成交:统计本会员的即时成交记录(2)历史成交:统计本会员的历史成交记录
第八章 代理业务
第二十五条 代理业务是金融类和综合类会员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进行交易的活动,其程序是:(1)交易所实行客户编码登记备案制度,客户开户时应由会员单位按交易所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号,一户一码,专码专用,不得混码交易。(2)每场交易由客户通过被委托会员下达交易指令。 (3)每笔交易完成后,会员单位将执行指令结果及时通知客户。(4)办理财务及交割事宜。
第二十六条 被委托代理的会员可参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和比率向代理客户收取保证金和代理手续费,其中代理手续费最高上限不得超过百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交易所对会员开展的各项代理业务有检查和监督权,并另行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第九章 异常情况处理
第二十八条 异常情况是指在交易中发生操纵市场并严重扭曲价格的行为或者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1)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计算机故障或网络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交易所。并有权更改,提前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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